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近年来,我国医养结合政策不断完善,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如何破解医养结合中的难点堵点?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
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要求,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一是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例如,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二是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常务副院长梁万年认为,医养结合跨越了传统养老观念中只强调单一“养”的服务内涵,更加注重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融合。《意见》是对我国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人才体系、信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定位及具体的实施路径,为我国医养结合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推动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指出,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一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老年学研究所教授黄石松认为,实现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面努力,既要扩大社会力量办医,充分调动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发挥其机制灵活的优势,扩大医养结合服务的增量资源供给;也要给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松绑,盘活医养结合存量资源。
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引才育才
《意见》指出,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陈功认为,《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医养结合体系所包含的服务对象、服务供应主体与供应场域,为我国构建连续性“医—养—护”服务框架奠定了基础,以满足老年群体不断变化的医疗与长期照护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保障研究部研究员郝晓宁认为,《意见》在强化家庭医生等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措施,以创造更好的支持医养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如明确提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倾斜。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鼓励积极挖掘退休医务人员、二级三级医院医师等各类医务人员,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并通过对家庭医生进行老年医学科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加强家庭医生能力建设。 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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