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陈戌源、于洪臣等5起中国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在湖北省多地分别一审公开宣判。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外,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