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9月18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其中个人缴费连续第五年维持原标准。市医疗保障局提醒,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广大城乡居民应及时足额为自己和家人缴纳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标准连续5年不变。为最大程度减轻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负担,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按照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标准执行。这是自2020年以来,我市居民医保连续第五年维持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在此基础上,市、区(市)两级财政继续对居民医保实施补助,其中一档缴费成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5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70元,补助标准继续在全省领先。
及时参保缴费是享受待遇的重要前提。2024年,我市继续执行省统一政策,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更规范。参保人应在2023年9月—12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线上线下多渠道方便市民参保缴费。针对农村居民、城区居民、中小学在校学生(幼儿)、在校大学生、持山东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等各类情况,医保和税务部门细化办理流程和参保缴费渠道,为广大居民参保缴费提供便利。其中,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由村居集中办理;城区居民中上年度已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税务渠道办理缴费(新参保的,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到户籍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其他未入托的婴幼儿,可随街道保障中心或村居办理;持山东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按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相同渠道办理;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到就近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社保费模块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缴费,缴费途径更加便捷多样。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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