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月11日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互联网+”、平台经济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消费新业态逐渐培育壮大,由此带动即时配送行业规模相应增大。这极大调动了就业者积极性,但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一旦交通事故发生,由于平台用工的特殊性,找谁赔、如何赔成为争议的核心。近日,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外卖骑手交通肇事案件。
2021年9月,某外卖平台骑手罗某送餐过程中将孙某撞伤,后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家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外卖平台公司、代理公司、劳动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崂山法院经审理查明,外卖网络平台系被告外卖平台公司经营的外卖订餐网络平台,事故发生地的配送业务由被告代理公司实际完成。事故发生时,罗某同被告劳动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派遣至被告代理公司从事外卖派送工作。被告代理公司为外卖员罗某在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险。
崂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罗某因工作将孙某撞伤,代理公司虽与罗某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但作为接受劳务派遣一方的实际用工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孙某家属要求外卖平台公司及劳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其现有证据下,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样,因本案为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纠纷,在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并案处理的情况下,也无法一并判决。
考虑到本案中孙某的家属已因此次事故承受了巨大痛苦,如因此再行新的诉讼,不仅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可能会增加新的社会矛盾。基于此,主审法官刘思宏以事实为基础,向当事人明理释法,多次通过电话及线上庭审做被告各方的调解工作。在不断努力下,终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代理公司及保险公司同意直接赔付当事人涉案款项共计60余万元,该案顺利调解结案。法官介绍,外卖骑手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职业风险高,部分骑手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外卖平台公司对非自营骑手、区域代理公司监督管理不严;外卖平台派单片面讲究效率,缺乏安全保障意识;部分外卖平台公司及代理公司缺乏风险意识,对保险不够重视。这些因素导致骑手撞人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且发生事故后极易发生理赔难的情形。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范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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