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6日讯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7月份山东省将新发放2亿元乘用车消费券。此外,家电消费券的核销时间将延长至7月底,可用品类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两类。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7月份全省新发放2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商用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发放汽车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各市补助,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
同时还将继续按照《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5号)规定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家电。全省发放2亿元家电消费券总额不变,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两类商品。《通知》同时提出将支持各市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推动汽车、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消费券活动,叠加优惠让利措施,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本次消费券的核销期限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为拉动汽车消费,早在5月份山东省曾推出相关政策,为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放最高7000元消费券。而6月份我市城阳区、崂山区等也先后启动促消费主题活动,为在本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放最高6000元消费券。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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