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6日讯 日前,市北区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产品经市级抽样检测,结果为“细度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标准,初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市北区市场监管局随即立案调查。“当时企业正处于停产困境,那批价值10万元的水泥压在手里,我们就完了。”出乎该企业负责人意料的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没有“一罚了之”,反而帮着找销路。
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时发现,这批水泥是企业根据采购方的特殊要求生产的,但因后续合同未履行,产品未交付。随后,执法人员咨询业内相关专家,得知这批产品用于铺设道路等用途完全符合质量标准。基于这些调查结果,该局认定该企业不构成违法。同时,执法人员还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控流程,协助其与莱西市一家企业达成合作,将该批水泥顺利用于道路铺设项目,并进行全过程监督,化解了企业库存积压的困境。
近年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同行”的理念,将服务型执法贯穿于市场监管全过程,变“事后罚”为“事前预防”,全力打造更有温度、更有深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年,该局共办理轻微不予处罚案件130余件,为经营主体免除罚款650万元,减轻案件300余起,为经营主体减免罚款800余万元。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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