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该如何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近日,20余名来自胶州市瑞华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的晚报掌控全媒体小记者,怀揣好奇与疑问,以“检察星探” 的身份走进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他们通过采访检察官、参观办案场所、观看普法影片等方式,沉浸式了解检察职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筑牢自我保护与安全防范的 “法治防线”。
探访:
感受检察工作的奥秘
8月22日上午10时,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吴洋身着整洁制服,戴上扩音器,准备为小记者们开启一场“检察探秘之旅”。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记者们直观感受检察机关“窗口服务”功能,了解了这里是案件受理、法律咨询的“第一站”
走进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院史馆,小记者们观看了承载着胶州市人民检察院70余年发展历程的宣传片。荣誉墙上陈列着该院历年来获评的3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包括“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等称号。当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荣誉只是一小部分时,小记者们发出阵阵赞叹声。
认识:
检察职能立体化呈现
在刑事和解室与多元化解中心、仲裁化解室和律师化解室,小记者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柔性司法智慧。最后,小记者们来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青未了·星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徐冰心向小记者们介绍:“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通过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播放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宣传片,小记者们全面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及未检工作内容。
活动中播放的青少年普法视频《家的魔力》,结合“父母虐待监护失当”的实际案例以案说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进行普法宣传。
活动最后的提问环节,小记者刘旭垚和纪嘉怡提问:“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有效防止校园欺凌?”检察官徐冰心表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青少年既不要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也不要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要有防范意识,遇上校园欺凌,要及时设法告诉家长和老师,或拨打110、12355等救助电话,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实践: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此次活动通过具象化的检察工作展示,在小记者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也是“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社会实践。小记者刘婉婷表示:“在此次职业体验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楼梯口挂着的宣传标语和警句,比如‘守住廉政砝码,别让检微的光芒消逝’‘慎作承诺,言出体行’。我想二十年后我会不会以一名光荣的检察官再回来呢。”小记者张鑫感慨说:“在讲解员的分享中,我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作用,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怎样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这次活动收获满满。”
活动结束时,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为小记者们颁发了社会实践证书,并送上法学博士王广聪编著的《我有“法”宝护身——中小学生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书籍供小记者们后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马妮娜 小记者 鲍雪姣 刘婉婷 张鑫 徐梦涵 通讯员 羊彬 隋文娟 吴林霞 摄影 王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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