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过“示范判决”诉前批量化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4年,某投资股份公司因公司年报证券信息披露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方某某等124名投资者以该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要求该公司赔偿1000元至142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
青岛中院立案审核人员通过案件检索,发现青岛中院就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作出生效判决,且已有相似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89名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35起案件调解撤诉。
2023年以来,青岛中院运用示范判决,通过典型案例引导,调解化解涉600余名投资人的批量纠纷。2024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调解成功案件12.1万件,满足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
2.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争议评审+专家调解”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
2023年,青岛某工业公司与青岛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对工业公司的房屋进行装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装修陷入停滞,导致房屋未能在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工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返还超付部分的装修费。
黄岛法院引导双方通过“争议评审”的方式对装修费进行造价认定,经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进行争议评审,同时,邀请作出《评审意见书》的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从法律角度对案件事实及责任认定释法明理,而且对评审意见中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经过法官与专家的共同努力,双方认识趋于一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行完毕。
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成立“金法E站”助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崂山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崂山公安分局、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等多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形成监管、法院、仲裁、公安、银行等金融纠纷“央地协同”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崂山法院成立全省首家“金智谷”金融与互联网专业法庭,实行金融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对接“E送达”平台,一键导出受送达人信息及法律文书,经核验后即可推送至邮政系统,平均耗时不足2分钟,相比传统线下送达时间缩短80%以上。
崂山法院打造 “金法E站”线上调解平台,法官现场出具并送达司法确认书,展现了高效、便捷、智能的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 “金法E站”自成立以来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源头化解金融纠纷200余件,处理不良债权600余万元。
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化解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合同,青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就某演示库项目开发软件,该软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但青岛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未能按约支付软件开发费用,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软件开发费。
即墨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公司沟通协调,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青岛科技有限公司将剩余软件开发费一次性支付给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圆满解决。“诉前调解+即时履行”的解纷模式,使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5.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潍两地协调联动“以保促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2023年6月25日,某软件技术公司发出《人事调动通知》,将董某、潘某二人工作地点从潍坊市调至其他城市。董某和潘某收到通知后,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向二人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因二人未按期返岗,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董某和潘某向潍坊市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潍坊市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确认公司向二人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以及董某、潘某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和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
奎文法院依据董某、潘某的申请,查封了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因市南法院受理在先,奎文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市南法院合并审理。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仅在经济补偿数额上存在争议。为推进调解,法官以企业发展及偿付能力为突破口,尽力促成劳企双方和平协商。市南法院与奎文法院法官协商账户解封事宜,并通过“背对背”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支付补偿金,奎文法院解除了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各方当事人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6.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公证”破解物权纠纷难题
宋先生与孙女士曾是恋人关系。订婚期间,宋先生以孙女士的名义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购置了一套房产,后双方关系破裂,无结婚可能,宋先生要求孙女士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对于房产过户互不信任,孙女士担心过户后拿不到房款,宋先生担心给了钱收不到房,加之传统模式下,带抵押房产过户流程繁琐、周期长,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宋先生将孙女士诉至法院。
城阳法院审核时认为本案可适用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将案件委派入驻法院的琴岛公证处开展调解工作。公证处了解案件情况后,创新提出“和解协议+带押过户”的解决方案,即借助现有的不动产远程登记端口,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方联动,成功办理按揭房屋带押过户。在法院与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宋先生和孙女士不但就房产过户协商一致,还就订婚彩礼返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顺利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站解纷争”。
城阳法院应用“诉前调解+公证”解纷模式,通过邀请公证机关参与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成立公证辅助审执事务协同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公证服务窗口,实现从场所到机制无缝对接,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新途径,维权效率更高、手续更简便、维权成本更低。通过该模式,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引领息诉止争、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