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 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进一步明确考试准备事项、考试纪律等相关要求。
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4月6日至14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时。准考证打印好后,考生需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人脸识别检查,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
考生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检测阳性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此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通过电话0531-86162757或邮箱jubao@sdzk.cn向省招考院举报。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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