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 按照相关要求,从今年开始,青岛市将对全市河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今年,市级将完成上下游跨市河流在本市域内河段健康评价和不少于30%其他河湖健康评价任务;县级完成不少于30%河湖健康评价任务。市河长办将组织各区(市)一起,集采河湖健康评价相关资料,开展调研监测,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 4 个准则层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为河湖健康“把脉问医”,并编制完成健康评价报告。
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快速辨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健康状况,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