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 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富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快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莱西市姜山镇将加强村级共富公司规范化管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当前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研究出台全省首个《村级共富公司管理办法》,为村级共富公司的管理运营探索出新模式。
据了解,《管理办法》在严格遵循各级法律法规基础上,对村级共富公司进行了精准规范,明确村级共富公司发展主旨:坚持1个宗旨、理顺2个关系、防控2种风险、履行1项义务。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宗旨,规定共富公司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法人由新村党组织书记或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担任。理顺对内和对外两个关系,对内新村集体是公共资源所有人,共富公司受委托运营,有经营权无所有权;对外共富公司不允许社会资本注资,子公司社会资本注资参股比例不超过49%。防控内部和外部两种风险,设立“共富公司运营监管中心”进行专门监管,明确了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外共富公司是有限责任制,避免了集体经济遭受连带风险,不得提供担保避开高风险领域。履行好反哺集体这项义务,作为村集体所有公司,规定共富公司每年必须向新村上交利润,始终确保集体经济壮大。
《管理办法》还对共富公司创办程序进行了规范,对共富公司法人、董事长、董事、监事的选举和任用进行严格规定,对共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明确。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马丙政 通讯员 魏康 周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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