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 记者从青岛地铁集团获悉,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271号)《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青政办字〔2018〕127号)等文件的要求,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山东路-鞍山路立交工程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程序,公示项目有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基本信息显示,项目单位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及道路网规划,山东路-鞍山路立交工程是连通山东路、杭鞍高架,实现山东路快速通行的通道。
根据初步方案,工程南起澳柯玛立交北侧,北至山东路-鞍山路路口,全长约1.5公里。工程包括:鞍山路北侧山东路高架与杭鞍高架设置双环匝道,实现东向南和南向西快速交通联系;山东路主线地道,下穿延吉路和敦化路交叉口,与现状山东路高架桥形成连续流通道;山东路-鞍山路西向南右转地下匝道,接入山东路主线地道,实现西向南快速交通联系;交叉口过街通道及东北象限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的建设可以缓解山东路-鞍山路节点交通拥堵,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有何影响;认为项目建设运营会对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何种影响;对项目最关心的问题;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示之日起30日内(8月5日~ 9月3日),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纸质邮件、网络问卷等任何一种途径反馈意见及建议,电话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联系人:王工,电 话:0532- 57707730;传真:0532-57707735;E-mail:dcwj0802@163。com;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邮编:266100。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董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