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在丽
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职业教育正式从“层次教育”转向与普通教育并行并列的“类型教育”。近年来,职教高考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模式已在全国落地。从实践看,职教高考仍面临着技能评价权重偏低、考试标准与产业对接不足等短板。究其根源在于类型教育思维尚未真正确立,职教高考制度设计仍习惯以普通教育的评价尺度与升学逻辑为参照,而非依据职业教育自身规律。
职教高考的类型特征
作为类型教育的高考,职教高考是以技能为核心、以产业为导向的人才选拔。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不是同一制度下的两个批次,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招生考试制度,其“类型”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
一是评价标准。普通高考主要考查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职教高考则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最适合这一职业的人”。技能权重占比高是职教高考作为类型教育的核心诉求。以山东省春季高考为例,总分750分,专业技能(230分)与专业知识(200分)合计占比约57%。二是考试内容。普通高考的考试内容与产业没有直接对应,职教高考则不同,“职业技能”考什么、按什么标准考、谁来组织考,都离不开行业企业。比如,当前山东省在每个专业大类确定6至8个核心技能模块,由省级统一开发标准、主考院校依托标准化考场分类实施,考核内容直接对接岗位能力。
制约职教高考彰显类型特色的三重瓶颈
一是命题与产业脱节,企业参与度不足。从制度层面看,职业技能“考什么、按什么标准考”仍缺乏统一规范,考试科目与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匹配度不高。企业参与多停留在安排实习、提供实训基地层面,在考试大纲制定、技能模块开发、评分标准设计等关键环节,类型教育的“产业基因”未能充分嵌入考试制度。部分专业理论考试仍以考查书本识记能力为主,与企业实际岗位需求、行业最新技术存在脱节。
二是转段标准不统一,上升通道不畅。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转段考试多由院校自行组织,标准不一、质量参差,学界曾有“缺乏严格考试环节、质量一直受质疑”的判断。大规模统一技能考试对考点承载、设备保障要求极高,技能测试多采用模块抽测,难以做到标准客观,削弱了考试结果的横向可比性。与此同时,高职院校招录偏好普通高中生源,职业本科院校数量少,本科学校通过职教高考录取比例偏低,职业教育上升通道不畅。
三是技能考试占比偏低,应试化倾向抬头。从全国范围看,技能考试分值在总分中占比超过50%的省份尚不足一半,技能测试沦为“达标即可”的门槛。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中职学校围绕转段考试组织教学,把主要精力放在语数外和专业理论上,技能训练课时被挤占,实习实训被弱化,出现“考什么教什么”的倾向。
以类型教育思维优化职教高考制度设计
第一,完善考试命题机制。2026年2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提出“以产定教、以产引教、以产改教、以产促教”,“按照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岗位标准确定教育教学标准”,并推行由头部企业、高水平学校、行业组织负责人担任“三组长”的组织机制。考试命题可借鉴卓越工程师改革“企业凝练课题、校企联合命题”的做法,推动课程内容、技能考核、实习实训三类标准与行业企业标准对接。在技能测试中,明确行业企业专家在命题组中的占比,关键技能模块由行业企业牵头命制,使技能考核真正考查实际操作与岗位适配能力。
第二,完善考试招生录取政策。落实教育部“原则上转段应参加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要求,在全国层面推动中高职转段省级统考。2026年9月,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与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意见》,明确自2026级起,“三二连读”“联办五年制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纳入省级统考,为其他省份提供了样本。扩大职业本科规模,提高本科招生比例,推动职业本科向上对接专业学位研究生、向下衔接中高职的培养标准。建立健全全国职教高考制度,并试行专业大类“一档多投”录取模式,让考生与院校在更大范围内自由双向选择。
第三,完善技能评价导向。提高技能实操考试的比重和区分度,探索把企业评价、项目化考核纳入职教高考评价体系。在测试形式上,可推行“任务单”考核法,按照专业大类开发与岗位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任务完成度进行现场评价,逐步实现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实操测试,提高技能测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推动各省技能考试标准逐步统一,先统一核心模块的考试大纲和评分细则,再逐步实现成绩跨省互认,破解“同技不同考、同分不同命”的问题。
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本质上是职业教育从“层次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型在考试招生领域的制度回应。唯有以类型教育思维统领制度重构,以产业标准重塑命题、以省级统考贯通学段、以能力导向改革评价,职教高考才能真正成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专属赛道,职业教育才能从法律上的“同等重要”走向制度上的“同等运行”,最终实现社会认知上的“同等尊重”。
(作者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本文系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专项重点课题“基于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实践视角的中国特色职教高考制度构建研究”(批准号:2025CZD0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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