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
2025年7月31日,司法部召开涉外仲裁工作座谈会,部署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包括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在内的国内22家仲裁机构纳入首批培育名单。去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锚定“面向东北亚,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和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发展定位,扎实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仲裁法律拓展推行更加精准,服务市场主体更加高效,“亲和仲裁”更加具象化。2025年、2026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分别为36990件、22931件,审结各类案件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96.59%、10.81%。
《方案》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其中,围绕专业化能力、国际化水平、智能化建设、品牌公信力四个维度,设定量化指标体系,提出到2030年,青岛仲裁事业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机构在管理、规则、服务、队伍等方面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化仲裁品牌基本树立,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基本建成。
《方案》明确,自2026—2030年为完整建设周期,分阶段有序推进。2026年底前,突出强基固本、规范先行,重点加强机构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仲裁服务质量,形成适应时代发展、具有青岛特色的仲裁发展范式;2027—2028年,突出拓展提升、打造品牌,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仲裁机构及商事调解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基本完成《方案》主要指标,把“青岛仲裁”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区域仲裁品牌;2029—2030年,突出巩固深化、争创一流,持续深化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面向东北亚涉外海事仲裁优选地的地位稳固,“青岛仲裁”公信名片持续擦亮,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初步建成。
《方案》聚焦8个方面部署了21项具体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领导贯穿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全过程,落实到仲裁员、仲裁秘书、仲裁办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全覆盖,筑牢仲裁事业发展根基。坚持规范运行,推动内部治理规范有序,激发现行体制机制的内生动力;优化支持仲裁发展环境,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级。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建设需求,提升仲裁国际化水平,建立国际化专业化仲裁队伍,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坚持专业赋能,持续强化青岛仲裁在涉外海事行业的认可度和首选度;供给新兴领域规则,不断满足市场主体对专业化、精细化的仲裁服务需求。坚持仲裁为民,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展示良好仲裁形象;优化案件管控体系,实现立案、办案、拓展、监督等各环节有效衔接、闭环管理;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以更加优质精细的服务赢得更多市场主体的认可和选择。拓展仲调对接渠道,发挥仲裁调解优势;创新司法支持环境,巩固与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区(市)法院建立的合作机制;构建法治协作平台,打造共治共享的仲裁法律服务平台,凝聚“仲裁+N”发展合力。坚持德才兼备,建强专家仲裁员队伍,严格仲裁员准入标准,强化仲裁员职业道德建设,搭建仲裁员业务培训平台。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