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区法院与市南区综治中心报送的案例《魏某与赵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魏某与赵某恋爱期间,魏某对赵某有多笔转账及礼物赠与,后双方感情破裂。魏某要求赵某全额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花销共计2.1万元,遭到拒绝。但魏某仅掌握赵某的昵称、联系电话及大致居住位置,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及完整身份信息,遂向市南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综治中心经审查发现,赵某身份信息不明确,且双方属于婚恋财产纠纷,适宜调解,遂指派入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并由市南区法院入驻法官指导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会同指导法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工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到调解室面对面沟通,核实并固定赵某真实身份信息与有效送达地址,为后续调解做好铺垫。赵某认为,转账及礼物均为魏某自愿赠与,且自己亦有回赠,属于一般赠与,拒绝返还任何款项。经沟通,调解小组锁定两项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款项性质认定,即恋爱期间的转账、赠与礼物等支出,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还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二是款项返还范围,即恋爱关系终止后,相关支出是否应当返还及具体的返还金额。
指导法官告知,若进入诉讼程序,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心力消耗大,应细算时间账、金钱账、情感账,从对抗争执转向理性对话。调解小组从法律层面逐笔分析款项性质,提出针对性方案:对于小额红包、日常消费及“1314”“520”等特殊含义的转账,应认定为一般赠与,无需返还。对于单笔1万元的转账,结合双方“奔着结婚去”的共识,应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条件未成立,赵某应予返还。通过“逐笔分析、分类定性”,魏某逐渐从“全部追回”转变为“重点追索大额转账”,赵某也从“坚决不退”转向同意返还超出合理范围的款项。最终,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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