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网友:休渔期内,对农贸市场内的鲜活海产品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一是我市各级渔业、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组织力量赴辖区农贸市场开展伏季休渔水产品市场联合执法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解读政策法规、组织经营业户签订《伏季休渔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形式,向市场开办方、水产经营业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省市伏季休渔管理规定;二是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联合执法,采取现场核查、台账核验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水产品索票索证查验管理制度,逐一核查在售水产品的交易品类、进货体量、货源渠道及合规经营资质,重点排查整治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售卖无来源凭证渔获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保持伏季休渔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市场巡查、暗访抽查、回头检查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品批发市场违法销售行为。同时持续加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与渗透力,引导广大水产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守法、诚信经营,主动抵制、拒绝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全力守护海洋渔业生态资源与辖区水产品市场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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