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城阳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青岛某物业公司所占案涉房地产区域、物业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强制交付。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某物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青岛某物业有限公司搬离案涉房地产区域,并将物业服务用房及相关设施移交第三人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4日上午8时40分,城阳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城阳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干警的协助下,对案涉区域提前布控,在不影响案涉区域内合法业主正常经营秩序的前提下,采取快速执行行动。公证处人员对被执行人所用物业办公室物品逐一清点,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将需搬离物品原地存放,门上张贴封条,并责令第三人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限期看管。上午10时,执行人员巡查整个案涉区域,强制原物业公司人员离开涉案区域,同时将物业服务用房及相关设施交付第三人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人员顺利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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