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锦妹辞去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周钧辞去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王立军辞去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以上决定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