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大雍(青岛)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鉴于截止公告之日,你公司拒付租赁费已满7个月,拒绝履行(2023)鲁0214诉前调确939号民事裁定书已满4个月,构成对(2023)经112号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根本违约。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2021)经112号租赁合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双方租赁合同自2023年5月1日解除,我社区保留一切追诉权利。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