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的平姨坚持游泳锻炼近三年,因即将年满70周岁,被健身房告知年卡到期后无法续卡。“我们身体素质并不比年轻人差,因为年龄被拒之门外,心里挺不是滋味。”
现状:年龄门槛普遍存在
记者走访北京多家健身游泳场馆发现,连锁化程度越高的商业场馆,高龄准入门槛越严苛。某知名连锁品牌不接收65岁以上老人;平姨所在的连锁健身房,70周岁以上不再接收,哪怕子女办家庭卡也不行。销售人员坦言:“听说是因为别家有老人游泳时犯病出过事。”
也有放宽限制的。西城区一家游泳馆73岁以下可无条件办卡;两家带泳池的独立健身场所允许65岁以上入场,但须签署免责协议,年卡价格高达3888元至5000元,且限制每次入场不超过一小时。
律师:一刀切年龄禁令涉嫌歧视
场馆是否有权设年龄门槛?北京京臻律师事务所律师冯荣芝表示,依据《民法典》公平原则,经营者针对高危运动设置合理准入条件属于合法经营自主权,但一刀切的年龄禁令涉嫌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构成年龄歧视。相比单纯禁入,核验体检报告是更科学的管理方式。
免责协议也并非“免责金牌”。冯荣芝指出,《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明确:若消费者明知自身健康风险仍自愿参与,且损害确系自身健康所致、非因场所设施缺陷或管理失职引发,经营者不担责。但若损害因场馆设施缺陷、管理重大过失所致,经营者仍须承担责任。
冯荣芝建议,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指导性规范,明确不同风险等级项目的高龄准入标准、健康筛查指引、急救设施配备等硬性要求,鼓励场馆通过设置老年专属时段、增强巡场监护等精细化服务替代简单禁令。同时,社区、街道可整合资源,增设普惠性老年健身设施,兼顾安全保障与全民健身需求。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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