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日报社(集团)数字报纸
A08:说法
以养生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逾3900万元

  生活中,有些商家常以“养生服务”为名与老人取得联系,并将他们视为“潜在客户”进行长期情感经营。时间一长,老人便会放松警惕。此时,商家就会凭借老人对他们的信任,兜售各种商品,而这正是涉老纠纷的难点所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就审判了这样一个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被告人杨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康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某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杨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任首席运营官,协助管理并参与产品策划与销售;王某任企划部总监,负责根据公司营销思路整理并发布各门店使用的“销售话术”。为实施销售,杨某安排员工在多个地区设立门店,以低价购进产品后,按照公司统一的销售模式及“话术”,向老年人进行推销。各门店先以免费送鸡蛋、大米等礼品或利用“熟客”介绍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随后在店内开设“小课堂”,通过渲染常见老年疾病的危害、安排“医生”授课等手段,引发老年人恐慌心理;再由“熟客”现场分享产品服用或使用效果,虚假宣传产品的治疗功效。该公司还组织部分老年人进行体检,出具虚假检测单以夸大病情,并虚构存货短缺、限时优惠等营销氛围,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老年顾客购买后,公司便以“售后服务”为名,通过送礼、聚餐、旅游等情感陪护手段维系关系、博取信任,随后再次安排体检,并根据报告伪造复查比对评估,使老年人误认为产品有效,持续高价购买。该案共涉及被害人810名,诈骗数额达3938万余元。

  裁判结果

  江海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判决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用于退赔810名被害人的损失。杨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青岛日报社
Copyright © right 青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齐鲁银龄
   第A04版:养老周刊
   第A06版:文化
   第A07版:夕拾
   第A08版:说法
居家护理期间患者病亡,保姆与平台如何担责?
以养生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逾3900万元
捂好钱袋子 拒绝占便宜
兴业证券青岛分公司深耕养老金融,守护幸福晚年
老年生活报说法A08以养生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逾3900万元 2026-03-30 2 2026年03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