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麦收
1月13日,在国家卫健委发布会上,发言人介绍,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之后再也不用纠结“扶不扶”了。
6年前,一位爱较真的同事问我:“老郝,你见了一个摔倒的老人扶不扶?”我断然回答:“扶!”他没想到,我后边还有话:“在扶前我一定大声说,朋友哎,我来扶您了。”如果旁边还有别人,我会对他们说:“请你们作证啊,他摔倒了,我来扶他。”同事听后苦笑:“你还是有顾虑啊!”我说:“能没有吗?这种诬陷好人的不良风气压抑人啊!”
我嘴上没说,但心里气愤地鞭挞那些缺乏道德的摔倒老人,他们不该这么冤枉扶救他们的人。我也是高龄人了,我想如果自己摔倒了,一定告诉人家是自己摔倒的。恰巧,我在80岁的那年,一次骑自行车摔倒了。自行车压在身上,一时起不来。这时,我需别人扶助,对路过的人说:“请扶我一下啊!”过路的几个人看看我,一步不停就走过去了。这时一位50多岁的女士和一个青年小伙,好像是母子,他们说了句什么,就把我的自行车搬开,把我扶起来。我连忙感谢人家。人家一看我没事,就走了。我摔倒后同时感受到了两种人情冷暖。这时我突然觉得我们国家和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缺少了一些必要的动作。如今,我期盼的东西终于来了。这就是:四有法宝的降临!
第一是有法律条文的支持。这就是《民法典》184条规定“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了这个法律规定托底,救助老人的人,心里就有了底气。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在法律面前就无计可施了。
第二是有政府做强大的后盾。13日,国家卫健委表示坚决贯彻《民法典》的规定,有政府这样旗帜鲜明的态度,扶助人心里就有了强大的依靠,就会理直气壮、精神昂扬地去救助。
第三是有了科学的救助方法。光有救助愿望还不行,必须掌握一定的扶助方法。医疗界总结出便于记忆的口诀。这些科学的救助方法,传递了温暖,消除了风险。
第四是有了被扶助老人的自觉自律。老人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觉悟,对救助人怀感恩之情。这样做的老人就弘扬了正气。
(作者系老龄问题专家,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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