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滨州市老龄办聚焦“重塑老龄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铸造“3+3+3”工作体系,努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行稳致远,有力开创滨州市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强化“三种意识”
发挥老龄办管总抓总作用
强化管总意识。滨州市老龄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修订完善了《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工作。强化协作意识。滨州市老龄办以“战略管总、政府抓总、政策汇总”为原则,将编制和发布年度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编制。强化服务意识。2025年,滨州市建立市级老龄事业研究智库,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为市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专业的决策支持和咨询服务。
坚持“三个结合”
推动老龄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老龄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聚焦全省全市上下开展的提振消费工作,市老龄办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组织开展居家适老化以旧换新活动。市民政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确定本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额度1000万元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坚持民政领域与其他领域相结合。出台《滨州市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五个一”提升行动方案》,搭建养老金融对接交流平台,畅通平台信息、组织交流活动、推动项目合作,设置了5亿元专项额度,有力促进养老产业与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坚持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工作相结合。市老龄办充分利用市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平台,以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抓手,统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商务、人社等部门力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物业+养老、老年助餐服务、养老+托育等工作纳入专题会议研究,聚力抓实养老服务工作。
实现“三个突破”
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市县两级全部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工作,全部保留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重塑老龄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强老龄工作力量,积极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百日宣讲活动、“孝善滨州·你我同行”敬老月系列活动,市县乡三级联动,共开展活动100余场。
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市老龄委出台《关于开展“银龄有为·闪耀滨州”主题活动推动全市老有所为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银龄有为”志愿服务队伍100余家,参与老年人达2.4万人次。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开展“颐养滨州·守望银龄”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全市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先行先试上有新突破。印发《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入住免押金”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养老机构全面推行免收老年人入住押金工作,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提升了服务便民性,进一步提高机构入住率,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2025年,滨州市将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老龄工作机制,发挥老龄工作格局优势,推动全市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走深走实,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滨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