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至2015年5月,内蒙古赤峰的阿斯哈图老年服务中心实际负责人刘某光,开展终身养老业务,即老年人一次性交纳一定数额养护费,可获得每月返还最低生活保证金,并享受老年服务中心提供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照顾、24小时护理、抢救,医疗费100%报销、火化、公墓殡葬等免费待遇。2015年5月,刘某光因资金周转问题失去联系。
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9年起,刘某光在多地招收一千余名老年人,骗取养护费人民币3405万余元。2011年3月起,被告人刘某光单独及伙同曹某玲以养老院急需资金、扩大养老院等为由,骗取人民币9212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从年老到坟墓”的服务承诺,加之最低生活保证金的设计,看似提供了一揽子解决养老问题的“万全”方案,实则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夸大承诺和虚假包装,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老年人要审慎看待“终生无忧”、“终身养老”等宣传口号,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养老变“坑老”。 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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