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底,苏轼到密州(治所在今山东诸城)任太守。当时,章丘人刘庭式在密州任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握有裁可、连署公事和监察官吏的权力,亦称“监州”)。
刘庭式是农家出身,未及第时,与一个同乡人的女儿定下婚约,只是还未送聘礼。刘庭式考中了进士,乡人的女儿却因患重病双目失明。女家从事农耕,十分贫穷,不敢再提婚事。有人劝刘庭式改娶乡人的幼女,他笑着说:“我心里已经答应她了,她虽已失明,我怎能违背自己的初衷呢?”终于娶了盲女,并与她共同生活到老。盲女死在密州,刘庭式为她治丧事,一切仪式遵循常礼。一年以后,依旧非常悲痛,不肯再娶。
一个偶然的机会,苏轼问刘庭式说:“悲哀产生于爱恋,爱恋产生于美貌。你娶盲女,与她一直生活到老,这固是仁义情理使然。但您的爱情从何而来,哀痛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刘庭式回答说:“我只知道失去妻子罢了,有眼睛是我的妻子,没有眼睛也是我的妻子。假如只为美貌而产生爱情,因为有爱情而产生悲痛,年老色衰就变心,妻子死亡也不悲痛,那么凡是摆袖招手、倚门卖笑、眉目挑逗、居心勾引人的娼妓,岂不都可以做我的妻子吗?”听了刘庭式这番话,苏轼深受感动:“您才真正是一位有功名、重情义的人啊!”
为了表彰刘庭式的奇行卓操,苏轼于后来的元丰六年(1083年)写成《书刘庭式事》一文。《宋史·卓行传》根据此文为刘庭式作传。历代的章丘县志也将刘庭式的事迹载入人物传的“义行”栏目。翟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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