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被告人金某为赚取一己私利,成立了商贸有限公司。并从社会招聘了十余人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共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公司成立后,以金某为首的贸易公司以发放传单、讲课和开会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谎称投资其公司即能在一定期限后获得15%回报,且能享受免费旅游、免费享受养老服务等待遇,以此来诱骗不特定的老年人群进行投资。在短短的几年中,金某的公司骗取了170余万名集资参与人62亿余元。
专家点评:本案系以“养老投资”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名义,利用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采用投资理财高额回报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投资,虚假宣传,实施养老诈骗犯罪,骗取老年人钱财。本案中,金某以会员投资返利为名,以欺诈方法针对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此,专家提醒老年朋友,在进行投资时一定要谨慎,并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遇事多与家人商量,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陷入犯罪分子设置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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