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此次调整是制度实施以来,济南市第11次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惠及全市106.1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目前,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据悉,近年来,济南市不断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2元的年限基础养老金,长缴多得;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个人缴费,相应政府缴费补贴就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就越大,多缴多得。 (潘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