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兰玲,女,1965年8月生,青岛市市立医院护理顾问,病房管理科主任
6月13日上午10时许,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一名老年旅客突发疾病,位兰玲挺身而出、果断施救,她高声指挥家属配合,快速将老人平稳转移至安全区域。随后为老人实施标准化心肺复苏。在不间断全力施救下,老人原本惨白的面容渐渐泛起血色,生命迹象逐步恢复,直至120救护车赶来,她才折返候机区域、登机启程。
2026年6月,市南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位兰玲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2.和振伟,男,1994年2月生,京东集团沧口骑手组骑手
5月1日,和振伟在李沧区滨河路与京口路交叉口配送外卖订单途中,发现一名饿了么外卖骑手突然倒地昏迷。他上前查看发现该骑手意识丧失,无呼吸、无心跳,立即对其开展心肺复苏抢救,持续规范施救约五六分钟,直至120急救医护人员抵达现场,才继续返回岗位完成外卖配送工作。完成配送工作后,和振伟专程赶往医院探望昏迷骑手,主动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用5000元后离开。
2026年5月,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和振伟为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
3.孙典生,男,1973年10月生,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工勤三级
4月29日,孙典生在北京出差途中,发现一名群众神情恍惚、举止异常,多次做出欲冲向马路的危险动作。孙典生果断上前,轻声安抚对方情绪。孙典生近距离看护、寸步不离,及时制止其试图冲向马路或追逐路人的危险举动。在近半小时的守护中,他还拨打110报警,直至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群众安全接回处置后,他才默默离开。
2026年6月15日,崂山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孙典生为崂山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4.鲁顺昌,男,1958年2月生,即墨区田横镇杨哥庄村村民
5月1日8时许,鲁顺昌发现邻居家中起火,两位八旬老人(一人瘫痪,一人行动不便)因房门反锁被困屋内。危急时刻,鲁顺昌不顾自己年近七旬且患有心脏病,从自家搬来梯子爬上邻居家平房顶进入屋内,先后将两名被困老人成功救出,背扶至安全地带。
2026年5月,即墨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鲁顺昌为即墨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5.高小正,男,1988年7月生,胶州市九龙小学教师
3月23日8时许,高小正接到同事反映学生小浩未到校、家长电话无人接听。考虑到初春时节农村存在煤烟中毒风险,他随即与同事驱车前往学生家中,发现院门紧锁、家中车辆在门外,敲门呼喊无回应。他翻墙入院,进入屋内闻到明显煤烟味,小浩躺在床上意识不清,其母昏迷,其父倒在炕前抽搐。高小正立即开窗通风,将三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并拨打120。救护车到达后三人被送医救治。
2026年6月,胶州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确认高小正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6.滕君旭,男,1988年1月生,胶州市里岔镇卫生院医生
5月29日17时许,滕君旭在胶州市里岔镇里岔村东某餐厅就餐时,发现邻桌一名老年人突发意识障碍。他上前查看,判断老人心跳呼吸骤停,立即在同事协助下将老人转移至安全处,实施心肺复苏,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人恢复意识后,滕君旭一直守护在旁,直至将老人转移至救护车上后才离开。
2026年6月,胶州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确认滕君旭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7.王强、邹文卓、张振锐三人英勇救人群体
王强,男,1991年11月生,胶州市李哥庄镇居民
邹文卓,男,2004年8月生,即墨区田横镇北王村居民
张振锐,男,2003年2月生,市北区浮山后六小区居民
4月5日12时31分许,一名女子疑似情绪失控跳入浮山森林公园排水渠,正在巡逻的山东军盾特卫安保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强带领队员邹文卓、张振锐赶赴现场,毅然跳入排水渠展开救援。排水渠内环境恶劣,三人入渠后出现头晕目眩、胸闷气短等中毒症状,历经半个多小时,在深入管道100米处找到该女子。在多方配合下,三人合力将女子安全转移至地面,并及时移交120急救人员送医救治。
2026年6月,市北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王强、邹文卓、张振锐三人英勇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8.徐全才、郭加尚、徐全升三人海上救人群体
徐全才,男,1955年10月生,黄岛区滨海街道大学城社区高峪村775号村民
郭加尚,男,1975年5月生,黄岛区滨海街道大学城社区高峪村113号村民
徐全升,男,1972年6月生,黄岛区滨海街道大学城社区高峪村705甲号村民
4月16日12时许,徐全才出海捕鱼时,突然听见呼救声,只见一名男子头部露出海面,情况危急。徐全才立即驾船靠近溺水者,他探出身子一边拖住男子头部一边用绳子将其身体拴在船轮轴上,并向岸边大声呼救。岸边的郭加尚听到后迅速穿好潜水设备,冲入海中,奋力游向徐全才船只,徐全升也闻讯赶来,跳入水中加入救援。三人分工协作,一边推船一边护着溺水者,慢慢抵达岸边浅滩。后在周边村民协助下将溺水男子救上岸。
2026年6月,西海岸新区工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徐全才、郭加尚、徐全升三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9.朱业振、刘祖章二人勇救交通事故人员群体
朱业振,男,1973年5月生,即墨区移风店镇东朱家庄村村民
刘祖章,男,1979年1月生,胶州市胶莱镇闸子集村村民
1月26日上午10时40分许,朱业振、刘祖章与铁路警察单警官沿铁路巡查至即墨区移风店镇刘龙路坊庄村北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撞树,驾驶室冒烟,情况危急。单警官立即上前关闭轿车发动机排除险情,随后三人迅速将受伤的驾驶员及后排重伤昏迷的乘客抬上警车。刘祖章与单警官火速护送伤者就医,朱业振留守现场维护秩序。经及时抢救,受伤两人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2026年5月,即墨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朱业振、刘祖章为即墨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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