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5月30日讯 今年5月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联合城阳区司法局走进青岛良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润齐鲁‘典’亮企业”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聚焦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结合部门职能深入解读民法典“绿色条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赔偿”的理念。城阳区司法局深入讲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举措,详细介绍“环保合规助企行”活动的服务模式,帮助企业了解“点单”如何点、“问诊”如何问,引导企业开展法治自检,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合规管理水平。(通讯员 王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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