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4月11日讯 申请执行人上海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医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定被执行人腾退并返还位于城阳区204国道某处房屋。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迁,顺利将房屋交接给申请执行人。
拟腾退房产系一栋七层建筑,曾经是被执行人开设的医院,现已停止经营。先前执行干警已依法张贴腾迁公告,但被执行人及案外人表示该医院涉及纠纷不能腾迁,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阻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医院迁出需要时间,执行法官留出一定时间供其腾迁,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腾退,也未就该房屋租赁及租金等事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因申请执行人系转租给被执行人房产,但被执行人一直拖欠租金未付,致使申请执行人每日需向房东支付高额的租金,为避免损失逐渐扩大,4月8日,执行法官决定开展强制腾迁。在公证处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逐层清理房屋内物品,对于部分易损物品逐一安排妥善搬运。经过执行干警一上午紧张而有序的忙碌,该七层医院全部腾迁完毕,在双方当事人在场情况下,将房屋交接给申请执行人,全部清点腾出物品后装车运至指定地点予以保管。(青岛早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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