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声称“免费投放、收益分成”的共享充电宝,结果却从商户老板的支付宝“花呗”中扣走了真金白银。日前,在即墨经营酒庄的李女士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失联、共享充电宝是“三无”产品。“我报警求助,却因为金额太小没法立案。”李女士拨打青岛早报热线82888000求助,记者调查发现,最近3个月山东省内就有16位商户遭遇此事。
“免费蛋糕”让她忽略风险提示
李女士称,她在即墨区经营一家酒庄,今年9月底,自称是郑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询问门店是否需要安装名为“唐僧快充”的共享充电宝,他们可以免费投放,并且收益可以分成。“我考虑安装后能增加客流量,还能有块收益,就同意了。”李女士说,在10月12日,自称是郑州永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朱元奎”来到自己的店铺,安装了共享充电宝。
根据“朱元奎”的说法,这个共享充电宝的安装、投放都是免费的,之后的收益“一九分成”,商户拿大头。但是需要占用李女士大约2000元的花呗额度。而这部分额度会在未来的12个月内,通过小程序陆续返还给李女士。
李女士回忆,因为她自己操作不熟练,“朱元奎”就拿起自己的手机开始操作,用自己的支付宝扫码,在设置了花呗12期分期支付1980元后,要求她支付。
“付款时支付宝跳出风险交易的提示,连续两次没能支付成功。”李女士说,因为支付宝之前也会有类似提醒,所以自己没有感觉到异常。随后“朱元奎”继续用她的手机操作,将金额由“1980元”改为“1780元”,再次让她输入密码支付。“这一次也有风险提示,但输入密码后支付成功。”李女士说,根据花呗账单显示,她每月需要还款大约160元,其中包含每月利息,12个月共计1900多元。
“我当时就问他这笔钱怎么返还给我。”李女士提出疑问后,“朱元奎”表示,这笔钱每月11日会通过小程序转给李女士,如果没有到账,就请李女士与自己联系即可。“最后对方又催着我签共享充电宝的合作协议,我也没怀疑就签了字。”李女士后悔地说。
发现疑点后对方失联
“朱元奎”离开后,李女士又有些不放心,她拿出合同查看,发现甲方名称为郑州永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然而支付宝的收款方是葵昇科技。在对方提供的小程序搜索后,李女士也没有发现“提款”“领取返还金”的选项。
李女士赶紧拨打“朱元奎”的电话,表示自己不想要这个共享充电宝,希望对方能回来解除合同,退还1780元。“对方说需要向上级申请,承诺次日给我答复。”李女士说,自己第二天多次拨打“朱元奎”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在接到李女士投诉后,也在多日内多次拨打这个地址显示为河南郑州的195××××6785的号码,结果一直无人接听。
已有16人有相同遭遇
“和我有着相同遭遇的现在已经有16人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事后在网络上各个平台搜索这家公司的信息,希望能找到对方,结果在视频平台上,发现还有不少和她一样的受害人。“这些受害者在视频上用自己的经历去提醒大家不要上当。”李女士说,她和对方联系后,对方将她加入微信群。
这个群目前有16人,都是和李女士一样的商户,其中李沧、即墨各有2人,其他分布在潍坊、烟台两市。“大家在群里讨论时,发现合同内容是一样的,共享充电宝也是一样的,甚至连合同上对方的公章名称也是一样的。”李女士介绍,这些商户分别缴纳了1700元至2980元不等的费用。大家签订的协议上,甲方都是郑州永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在支付宝花呗上的收款方各不相同,分别为郑州郑东新区毕昇网络技术社、郑州郑东新区葵昇网络科技社、河南鸿之亚商贸有限公司和广州勤笙晨网络科技中心。“这些公司名字里大都有一个‘sheng’字。”李女士怀疑这些公司都是一伙人成立的。
没看清合同才上了当
“10月中旬我从‘唐僧快充’小程序上,发现附近一家商户正在安装共享充电宝。”李女士担心同行被骗,赶紧找到对方的电话并拨打过去,希望对方能将前来安装的工作人员留住。但让李女士遗憾的是,这位同行一犹豫,正在安装的工作人员找机会离开了现场。“我赶到后,从监控发现,正是骗我的‘朱元奎’。”李女士说。
此后,李女士到辖区派出所求助,民警查询后表示,“朱元奎”使用的手机号为虚拟号。
记者在微信上搜索“唐僧快充”小程序,发现无法搜索到这个小程序,只能通过点击李女士转发的小程序链接才能打开。在李女士和对方签订的合同中,记者没有发现“免费安装充电宝”的文字表述,合同中写有“根据甲方现返规则协议,甲方提供充电宝设备后,乙方预支付设备款1980元”字样。
“他是口头上和我说钱会返还,合同因为太繁琐,我就没仔细看。”李女士说。另外一位受害人陈先生则表示,他吃亏就吃在太相信对方,没想到会有人拿共享充电宝来设圈套。
收款公司全是“经营异常”
记者通过天眼查搜寻,发现郑州永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79号郑东商业中心1号楼13层1320号,成立于2024年6月28日,法人为张续光;郑州郑东新区毕昇网络技术社(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4年7月2日,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79号郑东商业中心1号楼10层1020号,法人代表赵贝贝;郑州郑东新区葵昇网络科技社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79号郑东商业中心1号楼11层1122号,法人为靳桂兰。
根据资料显示,这三处公司注册地均为郑东商业中心1号楼,但楼层不同。
记者随后联系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此前已经收到过10多次类似的投诉”,这些地方他们都去实地调查过。“郑东商业中心1号楼是存在的,但门牌号都是捏造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根据天眼查显示资料和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介绍,这三家公司均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这位工作人员说,李女士遭遇的这件事属于协议纠纷,受害者不是消费者,建议通过诉讼来维护权益。
记者随后又查询“河南鸿之亚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勤笙晨网络科技中心这两家收过受害人款项的公司,情况与此前三家类似,其中广州这家公司也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律师提醒 /
签合同前必须谨慎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锦天成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李庄威律师表示,不管是个人还是商户,在与他人签署合同之前都要谨慎确认对方身份,确认合同履行的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存在。转账前确认收款方与合同方是否为同一企业商户。“还需要落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存在虚拟手机号、虚假身份证、套牌车的情况。”李庄威提醒,一旦这些环节出现问题,事后想要维权的难度也非常大。
/ 新闻延伸 /
多地发生类似事件
2024年6月15日,齐鲁网报道,德州几家商户安装了免费共享充电宝,花呗却扣费1999元。当时业务员上门推销共享充电宝,承诺免费安装,安装后却用花呗扣走商户1999元,商户追问业务员为何会扣费,业务员表示这1999元是押金,10个月内使用总时长满2000小时即可退还。
2024年9月13日,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一名业务员声称免费为商户安装充电宝,事后却偷偷扣费。商户表示:“当场扣费0元,半夜却扣费1799元。再次联系业务员时,对方却表示如有疑问联系公司法务,然后就没了下文。”
2024年9月18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开封12家商户接连上当受骗。推销员上门承诺免费安装充电宝,安装时扣费金额为0元,第二天却自动扣费1800元,现商户已联合报案。
2024年11月8日,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开封一商户也遭遇了此类骗局。该商户与业务员签订合同后,业务员将合同带走,承诺后续会发回电子合同。商户后来发现,后续发回的电子版合同和最开始签署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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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滕丹宁 魏铌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