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5月31日讯 5月31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青岛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健全举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发布会上,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介绍了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情况,2023年我市应急管理系统举报受理数量、奖励金额分居全省第二、三位,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八种举报方式,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吹哨人”最高奖励50万元。
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范围涵盖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火灾隐患等27个行业(领域),同时,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梳理出356项举报奖励情形,进一步细化奖励标准。
畅通举报渠道是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重要一环。目前,举报人不仅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网站、来信来访等渠道,还可以使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青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以及设置的有奖举报公告牌上的信息进行举报,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全力保障“吹哨人”合法权益
此外,2023年4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有奖举报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公告牌、“吹哨人”(即企业内部举报人)等制度要求,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培育内部“吹哨人”,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向企业报告身边隐患、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企业应及时整改、落实奖励,并建立奖励台账。
按照应奖尽奖、依规重奖的要求,对举报奖励事项及时提出奖励意见,严格审核把关。经查实并符合举报奖励情形的,最高奖励50万元;在奖励情形之外的,一般事故隐患最低奖励5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行政处罚金额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50万元(火灾隐患除外)。重奖举报谎报瞒报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每查实1人分别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同时有重伤的,每查实1人奖励5000元。企业从业人员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单位的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上浮20%,最高奖励50万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邹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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