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4月21日讯 为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车辆合理分流,鼓励绿色出行,缓解道路交通压力。4月20日,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区执行,这意味着,青岛解决停车难有了新办法。
4月20日,青岛交警微博发表《关于对四区部分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告》。记者看到,公告中对四区内311条道路停车泊位在起止位置、单双侧,收费时段进行了公示。其中,收费时段为7时30分至18时30分之间。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将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停车场。一类区域为沿海一线商业旅游业集中区域;二类区域为商圈、教育科研院所、体育文化场馆、医疗机构(限时免费停车试点医院除外)、一类区域以外的景区景点等需加速车辆流转区域;三类区域为一、二类外的其他区域。《方案》实施后,岛城道路停车泊位在计费时段上更加统一明确,收费方案统一为按30分钟计费。同时,《方案》还明确了青岛停车收费的淡旺季时段,旺季时段统一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10日,淡季时段为每年10月11日至次年4月19日。调整后的停车收费标准在同类城市中处于中低水平。以道路泊位为例,最低价格(一类淡季和三类区域)为1元/30分钟,最高价格(一类旺季)为4元/30分钟,日收费上限为60元。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规定车辆在政府定价停车场内停放均可享受15分钟免费停车优惠,更有助于形成 “短停快走”的良好停车意识。
“改革后,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分流,缓解交通拥堵。”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除了对车辆进行科学综合调流外,《方案》实施后道路泊位均实行夜间免费,通过“三证合一”居民计月收费优惠、蓝线泊位限时段免费、符合条件的开放小区社区停车自治等多样化方式,优先保障居住停车需求。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邹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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