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9月7日讯 近日,崂山区持续对“场所码”使用情况拉网式突击检查。主要检查各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是否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等情况。共处罚19人,并组织现场整改。
9月5日,埠东治安派出所在辖区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扫码进入。9月6日,海岸警察支队中韩派出所在崂山区某果蔬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铺未落实扫码验码进入,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9月7日,麦岛派出所在崂山区某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居民进入小区时物业未检验“场所码”、未扫码登记青岛市一码通。9月7日,北宅派出所在某超市检查时,未落实扫码验码进入。崂山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罚。
崂山警方提醒: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必须继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加强“场所码”全场景使用。
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必须做到申领并张贴“场所码”,指定专人进行“场所码”扫码检查,做到逐人检查,对扫码后显示的健康码信息进行核验,遇到老人、儿童等通行时,通过反向扫码或同行人员等功能进行人员登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都应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测温、扫码、核酸检测和正确使用场所码,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疫情防控面前,不容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处置,绝不手软。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韩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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