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获悉,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七大类”农产品需带“证”上市,让您买菜时能看得清楚,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去年12月2日,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正式公布《办法》,该《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目前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共七大类农产品实施合格证管理。对于野生菌、捕捞水产品等非人工种植养殖的产品,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中用药问题,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对于屠宰后的畜禽产品,按规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对于生鲜乳和粮食,《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分别作出严格安全管理规定,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同时,《办法》第三条提出“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今后如有调整,将以农业农村部公告形式发布。
“合格证制度直接面向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我们将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解读和培训,把制度要求、开具规范等讲清楚、说明白,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高静文 通讯员 邱顺 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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