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青岛仲裁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建领域民商事纠纷前端化解“五方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将住建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12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五方联动”降低成讼率
实施意见立足纠纷产生源头,建立前端化解机制,融合多元解纷方式,通过协作调解、共同调解、仲裁引导、调解确认等四项措施,降低住建纠纷成讼率。人民调解组织在受理调解申请后,发现在案件调解过程中需要其他调解组织协助的,可以邀请其协助参加调解。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调解组织采取必要措施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安抚,快速采取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调解。
对调解不成且无仲裁协议但适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纠纷,推荐引导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导入仲裁程序。经调解,各方当事人就全部或者部分争议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主体应当指导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仲裁条款,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累计调解案件1767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府院联动、诉调对接两大机制为抓手,积极与法院、司法、仲裁、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市住建局依托住建领域全国首家公益性调解组织——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联合6家行业协会成立市联调委,组建由300余名律师、造价师组成的调解员和争议评审员专家库,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此同时,优化调解模式,建立“谈判促进为先导、以调解为基础、以争议评审为依托、以仲裁为保障”的“四位一体”模式,形成“调解+争议评审”“和解+谈判促进”等14种多元解纷“组合拳”,推动55家建筑施工企业将“四位一体”多元解纷条款纳入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依合同直接进入非诉讼解纷程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前三季度全市住建领域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案件1767件,占全省总数的20%。
累计出具文书1.3万件
青岛法院与40多家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积极联动,鼓励引导采用争议评审、仲裁、公证、调解等多种解纷方式,推进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递进解纷格局。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178名住建领域专业性力量吸纳进解纷队伍,落实调解经费分类保障激励政策,激发行业力量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对总”调解资源优势,与住建部所辖7家调解组织实现对接,强化诉前案件委派力度,今年以来,通过“总对总”诉前委派调解住建领域纠纷1773件,调解成功1215件。
青岛法院以“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创建为抓手,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审判数据,运用示范判决指导一审法院调解群体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96件。与此同时,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动57.9%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诉前分流调解,对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累计出具“诉前调书”“诉前调确”等文书1.3万件。
调解标的额达56亿元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加强涉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物业、金融、劳动人事等10余个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设立30余家商事调解组织,筹建300余人的调解专家库,推动住建领域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仲调、诉调、裁调、访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调解住建领域相关矛盾纠纷6000余件,涉及标的额达56亿元。
市司法局在城市更新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物业关系、购房贷款等多领域主动靠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补充+诉讼断后”纠纷化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与此同时,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专业化优势,助力各类商事调解组织对接各级法院开展诉前解纷工作。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