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志良、胡明志、胡晓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于2023年9月25日将与你方签署的合同号为:BC2021061099007860_1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现债权人崔洪彬。请你方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投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