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 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条例》共50条,分为总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民健身活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重点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明晰部门职责,以法治力量助力健康青岛建设,助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利用不充分等矛盾仍然突出。为此,条例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着力解决难以就近健身的问题。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协调、城乡兼顾、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优先保障贴近社区、便利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和配置。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河湖海沿岸、城市道路周边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和配置球类场地、健身广场、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着力解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落地难的问题。市、区(市)政府按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建设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体育活动中心、社区运动场地、健身广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着力解决住宅区配建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标准,要求住宅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配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纳入规划条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纳入建设条件。
突出青岛海洋特色。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国家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本市全民健身周,结合本地传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举办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支持举办沙滩体育、游泳、帆船等具有海洋特色的赛事活动。
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市、区(市)政府每年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推动赛事活动下沉基层。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规定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健身运动会等活动。
丰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规定学校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长,支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建公益性体育俱乐部。
细化各类保障措施。《条例》对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定和发布科学健身指南、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作了规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首席记者 张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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