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落实一系列普法宣传措施,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结合“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高新区分局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推动全局广泛参与、共同行动,重点学习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相关内容,让民法典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在做好图文展览、发放宣传册、送政策入企等活动的基础上,分局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普法培训等形式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各项制度、规则和要求,重点学习民法典绿色篇章的具体条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高静文 通讯员 曹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