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近三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劳动教育相关政策,曾经“边缘化”的劳动教育逐渐成为课堂主流。然而,调研发现,在具体实施环节还存在教什么、如何教、谁来教等问题认识模糊的情况。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力图解决好“有劳动无教育”问题,打通劳动教育落地“最后一公里”。
出台措施聚焦难点堵点
据了解,《若干措施》从丰富教育内容、拓展实践场所、增强师资力量等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根据《若干措施》,在完善劳动教育实施机制方面,制定《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编写要求》,建立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课程资源包,解决好“教什么”的问题;拟开发审查劳动教育教师指导用书,解决好“不会教”的问题;明确劳动教育教师工作量计算、职称评聘等政策,解决好“不愿教”的问题;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解决好“难评价”的问题。
《若干措施》要求,多渠道保障师资力量,推动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设置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在高校师范类专业开设劳动教育课程;鼓励各地发挥职业院校专业优势,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兼任劳动实践课教师,课时量可计入工作量。持续拓宽劳动教育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劳动实践教室;中小学校广泛设立劳动岗;确保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了省市县校四级推进劳动教育的责任,列出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中小学每学年安排劳动周
根据《若干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劳动教育的组织方式、条件场所、师资保障等。中小学校要逐校制定劳动教育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一个劳动周,围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设置劳动教育项目和劳动周活动,明确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各地各校可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自主确定劳动项目,形成校本化劳动清单,推动学生“做中学”“学中做”。
《若干措施》指出,要拓展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实习场所和设施设备,为普通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为强化教师培养培训,自2023年起,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劳动教育骨干教师,逐步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劳动素养评价结果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普通高中的毕业依据。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