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 23日清晨5时40分许,青岛胶州湾高速交警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他驾驶货车沿G22青兰高速行驶到大沽河桥时撞伤了人。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得知有一辆面包车爆胎,高某驾车到现场准备帮工友换轮胎,没想到刚下车不久就被货车撞伤。事发后,高某被送往胶州市同济东方医院抢救。
民警前往医院调查时了解到,高某因胸部受伤、腿部多发骨折,需要马上手术。但高某是从外地到青岛务工的,无力支付高额的抢救和手术费用。办案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帮高某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治费用。
青岛胶州湾高速交警介绍,今年以来,大队已为交通事故的伤者申请了6次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抢救费用30多万元。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史萌萌)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