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 14日晚,段某和朋友聚餐时都喝了不少酒,段某见朋友没找到代驾,自告奋勇替醉酒的朋友开车,结果在王沙路被交警查获。
14日晚11时许,城阳交警在王沙路开展夜查。民警在检查一辆黑色轿车时,发现司机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段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段某被带去医院抽取血样并强制醒酒。
据段某交代,当晚,他乘坐朋友的车前往崂山水库附近一家农家宴吃饭,大家一直喝到晚上10时许。席间,段某喝了三瓶啤酒。散场后,段某见朋友喝大了,没有找到代驾,就自告奋勇开车送朋友。段某酒后开车载着朋友返回惜福镇的途中,在王沙路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段某的血检结果若达到醉驾标准,将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王栋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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