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桦
头一次见黄泥螺,是妻去上海探亲带回来的,半透明的玻璃瓶,邵万生牌,里头浸着酱油色的卤汤,螺肉蜷缩着,黑乎乎的,让人联想到持网下滩捞螺的农人。事实上,黄泥螺本就不是稻田里的物事,它栖生于南方滩涂之上。说来好笑,正是因为这名字,我多年都误以为它是水稻田里的生物。
妻说,尝尝呗。我们南方人拿它下酒,比花生米强一百倍。我看她夹起一只泥螺送进嘴里,神情如品珍馐。我心里暗自嘀咕:水土这东西,不服不行,我们的口味原是两样的。记得当时凑近一闻,一股浓郁黄酒气息直冲鼻腔,我当即把瓶子推到一边。
此后餐桌上只要摆上黄泥螺,妻子总要挑一只劝我尝尝,我每每本能地摇头摆手,还面露不以为然的神色。直到一晚,伏案写作至夜半,腹中忽然饥饿,便去冰箱寻吃食,翻出半块老面包,又见那剩下半瓶黄泥螺。犹豫片刻,取出几只,又用微波炉热了半碗白米粥。这是我第一次尝黄泥螺。
那一瞬间——怎么说呢——入口先咸,咸味里裹着一层鲜。这鲜不是鱼虾那种张扬外放的鲜,是沉埋于滩泥、经卤渍发酵慢慢养出来的鲜,醇厚绵长,尾调飘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酒香。螺肉脆嫩,咬下去咯吱一响,像踩碎冬日地表第一层薄冰。我愣了三秒,又用筷子挑出一颗,最后索性把余下半瓶都吃完。后来才知晓,黄泥螺配白米粥,本就是南方地道吃法。
第二天清早妻子起床,看见桌上的空瓶,笑得几乎岔气,打趣了我许久。自那以后,我迷上了这道南方风物。口中寡淡之时,夹一枚泥螺入口,提味又过瘾。我常常琢磨,一个吃面食长大的北方人,何以被这满身泥气的小东西收服?大约是我心底,原本就藏着一份对泥土的眷恋。年少在家乡,雨后赤足踏进田垄,软泥从趾缝间缓缓挤出来,凉润酥痒。那份感受,和咬开黄泥螺时舌尖漫开的滋味,竟是相通的,都是土地生发出来的气息。小小的一枚泥螺,借着这乡土的滋味,竟把故乡的记忆,轻轻落在了舌尖。
久居喧嚣都市,泥土的气息实在久违了。妻子逛菜市场,专挑光鲜洁净的食材:萝卜要削净外皮,土豆要洗得一尘不染。我逛菜市,目光却总落在不起眼的角落:带着泥须的胡萝卜、根上裹着黑土的菠菜,刚采收、外壳还蒙着干泥的花生。看着它们,我心里踏实,仿佛自有抚慰人心的力量。有一回,我挑了一把香葱,葱白葱须还沾着半湿黄泥。卖菜大娘怕我嫌弃,慌忙去抖上面的泥土,我连忙摆手:“别抖,这样就很好。”
妻子嫌我买的菜沾泥,往地上一放,便落一圈泥渣。我不在意,铺开旧报纸,慢慢择理。指甲缝嵌进泥土,在水龙头下冲许久,心底反倒格外舒展。有一回她问我:“你怎么这么喜欢泥巴?不嫌脏吗?”话里暗含着觉得我不讲洁净,这话当时差点惹我动气。我按捺住心绪,想了想,答道:“这你不懂,泥土是世上最干净、最清香的东西。”我本想细说故乡泥土雨后发酵的气息,转念又觉得她难以共情,长篇的解释反倒多余,便不再多说。
不曾亲身经历农耕生活的人,自然很难读懂深埋于人内心的土地情结。在她的认知里,蔬菜来自超市,肉食出自冷柜,整洁体面才是应当,她甚至略带一点洁癖。而我一闻见淡淡的土腥,就想起儿时跟着祖父下菜园拔萝卜的光景:萝卜缨挂着晨露,稍稍一拽,萝卜裹着泥团“啵”地脱离泥土,欢喜瞬间涌上来,干脆一屁股坐在菜畦上,感受土地温热的地气裹住周身。
如今我住在西海岸,家中冰箱常备两样东西:一瓶从上海带回的黄泥螺,及一根带泥的青萝卜或一把带着原土的芫荽。晚饭时分,我舀小半瓶黄泥螺佐酒,妻子炒一盘带着清鲜土味的时蔬。酒是爽口的青岛扎啤,菜是鲜嫩的青叶青菜。一回微醺之时,我和妻子说,你知道吗,人和土地的关系,就如同胡萝卜和菜地。看着土气,可一旦脱离,人心便容易浮躁,生出贪念,难以自持。
窗外满城灯火,漫无边际。就着黄泥螺与带着土香的菜根,我恍惚间又嗅到故乡雨后泥土独有的气息,忽然想起阿城书中那句话:思乡,其实是思饮食。饮食里,藏着故乡空气的味道。
这一生,惟愿泥土的芬芳不要远离我,像林间鸟鸣,时时萦绕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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