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