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腾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你单位作为青岛太平洋水下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150万元应于2025年11月15日前缴足,然而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该出资义务。
现正式公告催缴,请你单位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七十日内,将上述逾期未缴纳的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本公司账户。如果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前述出资义务,本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及董事会决议,依法将对前述逾期未缴纳的出资作出股东失权处理。
特此公告
青岛太平洋水下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