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法院日前办结一起未成年子女变更抚养关系案,促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陈某与王某于202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陈小某判归女方王某抚养。2024年初,陈某以其经济状况显著改善、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王某再婚再育对孩子关注少为由,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案件实际需要,法官及家事调查员到双方住所、陈小某就读的幼儿园及所在社区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双方的实际居住环境、生活设施、社区配套、与孩子相处情况以及各自家庭的支持情况。调查显示,双方均能提供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陈某新购住房条件较好,但其父母为主要照料人;王某家庭氛围融洽,陈小某与继父、同母异父的弟弟相处自然。幼儿园老师反馈陈小某在园表现良好,情绪稳定,适应集体生活。法官在法院的儿童友好调解室,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司法社工陪同,以轻松、循序渐进的方式与陈小某进行单独交流。陈小某清晰地表达了其更愿意继续和妈妈王某一起生活。在查明基本事实和了解孩子意愿后,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多次参与化解。同时,针对陈某的顾虑,引导王某就如何保障陈某探望权及父子感情联络作出更具体的承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确认应当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物质条件优越并非变更抚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尤其不能单纯以物质条件来抵消孩子情感需求、家长陪伴质量、生活环境稳定对孩子的重要性。本案中,法院通过实地走访、社会调查,充分评估孩子当前生活环境、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在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辅助下,发挥调解室等柔性场景优势,科学探知孩子真实意愿,是柔性司法的生动注解。陈小某自父母离婚后一直随王某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和情感依赖,贸然改变对其成长弊大于利。法官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出发,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疏导父母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聚焦孩子利益,并就探视权等关键问题达成切实可行的协议,有效避免了赢官司、输亲情的局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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