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12348热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逾期还贷车辆被拖扣纠纷。
此前,黄先生在某贷款公司用车辆抵押贷款36200元。在还款过程中,因黄先生个人原因,从第八个月至第十个月发生还款逾期。贷款公司在未提前告知黄先生的情况下,将其抵押车辆拖走。黄先生当日便将逾期贷款一次性还清,但贷款公司仍拒绝归还车辆。无奈,黄先生拨打12348热线要求调解,希望贷款公司尽快还车。
调解员联系黄先生核实情况,黄先生详细讲述了逾期还贷及贷款公司在未通知自己的情况下凌晨拖车的全部经过。之后,调解员又联系上贷款公司的朱经理,朱经理表示,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逾期还款要承担违约金。现在黄先生只是归还了逾期贷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和拖车费等未付,等付清后就可以还车。
调解员告知朱经理,贷款公司拖走扣留黄先生的车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既没有提前通知黄先生,也没有在合理时间和地点进行。贷款公司擅自拖车可能面临借款人的投诉、报警甚至法律诉讼。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贷款公司需承担返还车辆、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等法律后果,并且还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建议贷款公司不再追要拖车费。调解员又告知黄先生,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目前逾期还款已成事实,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是黄先生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建议黄先生及时结清违约金,不能心存侥幸,否则要承担更大损失。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法律解读与沟通协调,双方同意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贷款公司不再追要拖车费,黄先生支付违约金后,贷款公司返还车辆,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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