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部署多条政策举措,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见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包括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和执法合作机制。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包括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三是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包括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贮存属地管理责任。四是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包括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五是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包括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六是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包括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七是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包括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八是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包括强化进口食品部门监管联动,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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