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山东乐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证号:L-SD-100101,声明作废。
●遗失黄岛区殡仪馆骨灰寄存卡,逝者:张术申,存放位置:2室6架814号 ,特此声明。
●遗失青岛怡超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开户许可证,开户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孙受支行,核准号为:J4523001167101,声明作废。
●遗失王宝宁的军人残疾证,证号:鲁军B018970,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8年5月28日核发予经营场所: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37号新贵都集贸市场(南区)内网点38号,负责人:隋忠修的370202600419069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8年12月2日核发予经营场所:青岛市市北区营口路农贸市场,负责人:隋忠修的370203600562839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徐飞内陆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号:371325198801265699,声明作废。
公告
山东翼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招用职工王祖贤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未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青北人社监令字﹝2024﹞第421号),请你单位于本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为王祖贤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登记。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汉斯迈(青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调查纪永珍、隋宝蕾投诉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青北人社监询字﹝2024﹞第2124号),请你单位于本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市北区台柳路179号715房间;联系人:王强、马莎莎;电话:0532-58771873)接受询问,并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3、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的考勤表;4、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发放会计原始凭证(已入财务账的工资发放单);5、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收据;6、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7、投诉人纪永珍、隋宝蕾的情况说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缴纳医疗保险费催告书
青医催告字﹝2024﹞
第ZQ3702122024008号
青岛华兮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4年7月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医疗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青医险限通字〔2024〕第ZQ370212202400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补缴截止到2024年6月27日的医疗保险费本金 17292.4 元,医疗保险费滞纳金 1562.2 元,合计 18854.6 元(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截止到2024年6月27日的金额,缴纳时医疗保险费滞纳金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
你单位逾期若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6日
工伤保险待遇偿还责令书
即社保工待偿责字[2025]1号
青岛盛玺达丰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对你单位职工曹长春先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5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0131元,共计80631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上费用应当由你单位承担,请于本责令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逾期不归还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即墨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即墨区振中街1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地址:即墨区通济街150号)、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法院(地址:平度市青岛路103号)、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地址:莱西市黄海中路5号)、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甲)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2-850530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5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山东卓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伤保险待遇偿还责令书
即社保工待偿责字[2025]2号
即墨区衣线源服装厂: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对你单位职工谢冰芳先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4168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上费用应当由你单位承担,请于本责令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逾期不归还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即墨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即墨区振中街1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地址:即墨区通济街150号)、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法院(地址:平度市青岛路103号)、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地址:莱西市黄海中路5号)、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甲)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2-850530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5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编号:3702850606030)一枚,声明作废。
莱西市佳诚达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中心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编号:3702810360280)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无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 3702830574718 )一枚,声明作废。
平度市春之秀实木家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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