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月永
新时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有利于推进政党现代化、有利于激发党的创造活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不断谱写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篇章,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止一次提到“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刻阐释了“为什么改”“怎么样改”“往哪里改”的思想逻辑,吹响了新时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新号角,开创了新时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新局面,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需要深刻理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
改革是奔着问题去的,党的建设领域更是如此。当前我们党面临“六个如何始终”的大党独有难题:一是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三是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四是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五是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六是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解决这些难题、啃下这些“硬骨头”,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决定》第58条主要从思想建设制度改革、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改革三个层面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部署。从思想建设制度改革来看,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要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要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这些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难题。从组织建设制度改革来看,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有利于解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的难题。从党内法规制度改革来看,要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这有利于解决“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难题。由此可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钥匙”,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政党现代化
在新型政党制度前提下,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政党现代化。没有政党现代化,就没有真正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所以当前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迫切需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握执政党建设规律,推进政党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主要是以政党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政党现代化是其他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没有政党现代化,就没有其他现代化。一般而言,政党现代化包含政党制度化,可见推进政党现代化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也要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性是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必将推进政党现代化。当前我们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系统观念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彰显,也是政党现代化的充分展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彰显全面从严治党本质在于科学治党,体现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的逻辑,这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成果。就规律性而言,良好的制度是一个体系。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不止一次提出“制度体系”,所谓体系就是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和体系与环境的界限,即制度是相互关联的诸要素的统一体,同时要素之间相互依存,并且体系受环境的影响。所以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形成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目标也就水到渠成。可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推进政党现代化的充分彰显。
党的建设制度与党的制度建设是两个紧密相连的概念,同时,在不同视角下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都统一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其共性在于制度本身具有的贯穿性功能。党的建设制度是党的制度在党的建设过程中的充分体现,也是把党的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充分彰显,是“制度主线”在党的建设中的鲜明表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充分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设计中来,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保证。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党的创造活力
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改革创新为其长期执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支撑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干事创业、敢于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既要求党的建设理论创新,也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建设制度作为党的建设的行为规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不断改革创新,以此激发和保障党的创造活力。毋庸置疑,激发党的创造活力需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决定》强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这既明确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着力点,也明确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的逻辑。激发党的创造活力落脚在激发党员干部活力上。“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就要干字当头,为此抓改革促发展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及时更新思想观念,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履职能力,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坚决摒弃一切固守旧思维、旧理念、老套路、老办法的懒汉思想,坚决反对一切不担当不作为、推脱躲绕、不思进取的躺平行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提出明确要求,释放出促进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强烈信号,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当前各级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彰显新担当。但是,担当作为容易出现错误,为了规避错误,有的党员干部不敢改革创新,缺乏创新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比如有的干部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言必寻据、行必问典,没有政策等政策、政策来了等经验、经验来了等模式,导致错失良机落后于人。为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用制度纪律激发党员干部敢想、敢闯、敢拼的创业激情,使其敢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解最难的问题、敢于啃最硬的骨头。
当前,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把改革的精神与管党治党结合起来,赋予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功能,使其激发党的创造活力。具体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于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不是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从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提出的“应该使党员的纪律性与创造精神结合起来”,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都充分彰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逻辑,体现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要求。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有“敢为人先、勇闯新路”的大气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担当,党组织要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的大环境,善于用改革开路、用创新破题、用担当攻坚,让敢闯敢为敢干敢首创成为鲜明标识。
总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有利于推进政党现代化、有利于激发党的创造活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不断谱写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篇章,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